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高科大     English   

回首頁

系友會

應日系系友會Line群組(僅限高科大應日系系友參加)

 

第一章 總則

•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校友會應用日語系友會(以下簡稱本會)。

• 第二條:本會以聯絡系友感情、交換經驗、提供就業資訊及協助校友會業務為宗旨。

• 第三條:本會會址設於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應用日語系辦公室。

第二章 會員

• 第四條:本會會員含基本會員及榮譽會員。

• (一)凡在本校應用日語系及研究所畢(肆)業,按規定繳納會費者為本會基本會員。

• (二)現任或曾任本校應用日語系所教職員者為本會榮譽會員。

• 第五條:本會基本會員之義務如下

• (一)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寀。

• (二)協助本會會務之推展。

• (三)按規定繳納會費。

• (四)其他應盡義務。

• 第六條:本會會員之權利如下

• (一)為本校校友會之個人會員。

• (二)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 (三)提案權及表決權。

• (四)其他應享之權利。

第三章 組織

• 第七條: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利機構,非會員大會召開期間由會務委員會代行職權。

• 第八條:會員大會下設會務委員會,系畢業各屆至少推選一人為委員,任期兩年,連選得連任之。

• 第九條:本會設會長一人,由委員推選之,任期兩年,連選得連任一次。會長因故無法視事時由會務委員會 推選一位委員代行其職。

• 第十條:會長之職權

• (一)召開會員大會並擔任主席。

• (二)召開會務委員會並擔任主席。

• (三)代表系友會參與校友會理監事選舉。

• (四)綜理會務。

• 第十一條:會務委員會之職權

• (一)選舉會長。

• (二)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 (三)審查本會章程修正案。

• (四)審查預算及決算事項。

• (五)畢業班級聯絡通聯資料收集。

• (六)其他有關會務事項。

• 第十二條:本會設幹事若干人由會長任命,負責系友會訊、財務管理、活動策劃等事項。

• 第十三條:本會會長、會務委員及幹事均為義務職。

第四章 會議

• 第十四條:本會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得由會長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員或四分之一以上會員連署召開 臨時會員大會。

• 第十五條:會務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

• 第十六條:本會各項會議之議案均以出席人員過半數同意決議之,未規定事項悉以內政部訂定之會議規範為 準。

第五章 經費

• 第十七條:本會經費來源及處理

• (一)基本會員年費之金額依本校校友會規定繳納。

• (二)收繳年費供本校校友會統籌運用。

• (三)本會活動之經費由本校校友會提撥。

第六章 附則

• 第十八條: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執行。

• 第十九條: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會務委員會議修訂,並經會員大會決議後施行。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