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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Q&A

應日系選課Q&A

113年8月29日更新

1.

Q:我是112學年度入學的新生,但我不知道畢業有什麼條件,要修滿多少學分。請問哪裡可以找到相關資訊呢?

A:畢業條件跟學分數在課程規劃表(以下簡稱課規表)都可以找到。同學請依所屬學制、學年度選擇正確課規表喔。例:112入學之新生,不論之後升大二、大三,都是參照112學年度的課規表。

課規表路徑:應日系系網-課程規劃-課程規劃表。

2.

Q:我要修學程,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A:外語學院的學生要畢業得修完學分學程。申請時間沒有嚴格規定,修課前、修課後都可以,但畢業前一定要上校務系統申請學程,並在修完學分學程後申請證書。相關程序可參閱外院學分學程申請及修畢程序。應日系系辦出來後左手邊走到底就是外語學院,有其他學程相關問題可前去詢問。

3.

Q:我是四技學生,我看到課規表說要畢業的話,選修學分要達到60學分,然後又要修學程的12學分,所以我總共要修72學分嗎?

A:不是,是60學分。因為選修的60學分包含了系選修、外院學程及外系選修學分。

4.

Q:什麼樣的課程可以算入外系選修學分呢?

A: 符合以下條件的課程,認列為應日系外系選修學分。

  1. 其他學院開設之課程。例如管理學院下的金融系開設的課程等。
  2. 超修之學程學分。
  3. 創創中心開設的課程。
  4. 提英語免修後,外語教育中心所開設之主題式英語課程。(日語除外)

5.

Q:我修了外語教育中心的泰語(一)跟日語(一),可以認列為外系選修學分嗎?

A:原則上不行。除非同學有提英語免修,則外語教育中心所開設之主題式英語或其他外語課程才可認列為外系選修學分。日語的話,不論有沒有免修英文,都可認列。有關免修英文相關規定,請參照英語課程免修

6.

Q:我111學年度入學的四技學生,要畢業的話學程最低要修12學分,不過我修了15學分,請問多修的3學程學分數可以算入外系選修嗎?

A:可以。不過同學向外院提修畢申請並選擇認列學程課程時,請選擇12學分,這樣多出來的3學分才會被算入外系選修學分。也建議同學如無特殊需求,在提學程修畢申請時選擇認列畢業所需最低的學程學分數就好。

7.

Q:我是大四學生,還未取得N1證書,我想選修補救課程「綜合進階日語」的話,有什麼條件嗎?

A:依系上公布之時程內,於加退選及補救補選期間提申請。加退選期間來系辦提出證明文件,由系辦協助加選。補救補選期間則在網路系統檢附2次考過日檢證照之證明文件後提出申請。證照之證明文件不限級數(例:提出N3考過、N1未過之證明文件)。沒有提供2次證明文件者,請勿選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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